重新看《出租车司机》,说实话第一次看完感触并不大,印象中就是一个孤独到极点的人最后选择了暴力作为发泄出口。李安说电影重在引发共鸣,也就是观众是在电影中看自己,随便聊聊这片子,以下文字里重复提问:到底该做一个怎样的自己?
先说说最直观的孤独感吧。片子贯穿始终的就是爵士乐和纽约的夜景。萨克斯风的慵懒烘托出百无聊赖的生活,像是一片死寂中聊以自慰的哂笑。夜色中闪烁的霓虹把城市晕染得更加不真实。开篇随着配乐逐渐凝重,画面模糊成一片光涂鸦(也在就暗示了结局的惨烈),甚至让我想到《太空奥德赛》中飞船行驶入宇宙太虚的光怪陆离景象,出租车也是如此行驶在茫茫渊薮之中。故事的主角出租车司机特拉维斯被编剧选中成为一个全知全能似的视角,借由其职业属性之便作为眼睛带领引导观众,同时以其主观甚至偏激的思维来传达一个人物的特点。让雷诺阿说过:“描写一个混蛋比描写一个好小伙子更有戏剧性”,的确这是一个影迷很早就该习惯的观影思维,现实中崇尚优等人,电影中的经典形象往往是社会底层的人、怪胎、浪荡儿、畸零人
在之前就听说过一则新闻,说1981年美国总统遇刺的凶手约翰·欣克利,因为看了这部《出租车司机》而迷恋上了年仅14岁的女主角朱迪·福斯特,于是他一次次地给她写信。但朱迪以为只是普通粉丝也没在意,并没有给他回信。为了吸引朱迪的注意,约翰最后像电影里的出租车司机特拉维斯一样去行刺里根总统。
当时年仅26岁的约翰朝里根及其周围人开了6枪,震惊世界。里根被子弹击中肺部,所幸逃过死神,但当时的白宫新闻发言人布拉迪由于头部中弹而终生瘫痪。
出租车司机:造诣极高的现实主义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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